摘要:
其实,原因很简单。
这些年,虽然同是共和国的离退休公民,都是为“社会主义大厦添砖加瓦”了一辈子的离退休人员,在涨工资的政策上,却带有严重的“阶级歧视”!
把不同“阶级”的离退休人员,在涨工资时,硬是活生生地分出了个“三六九等”来。其制造族群分裂的效果,确是泾渭分明、立竿见影!
当然,如今早已不再时兴“阶级”这个具有典型时代特征的“名词”。然而,现实的情况,总是让善良的普通民众感到“揪心”不已。
部分企业离退休人员的“忿忿不平”不能说完全没有理由。譬如,以当下的离退休公务员、事业单位人员、“人民教师”,与共和国的企业职工作为比较。同样是为“革命”工作了几十年的共和国公民,离退休后的待遇,竟然是天壤之别。公务员、事业单位人员和“人民教师”离退休以后,他们的工资水平即便是一位收发室的门卫人员,较之企业离退休人员,也要高出少则上千元,多则四五千元不等。这样的社会分配制度有何公理可言?
许多企业离退休人员不禁大声质问,公务员、事业单位人员和教师在职在岗时,可能由于你们的确有些“特殊”,也许的确是“能力强、贡献大”,对国家和社会的付出,确实要比企业职工“大得多”。工资比企业职工高一些,他们也认命了。
但问题是,同是离退休人员,同是为国家为社会创造了一辈子的社会财富,可是在涨工资时,为什么公务员、事业单位职工和教师一涨就是上千元。而企业离退休职工,每次就涨那么几十元,最多一二百元呢?
企业离退休职工六年涨六次加起来的工资,还不如“特殊阶级”一次涨得多。在职在岗时,就更不用说了,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这些年的工资是一涨再涨。 “仆人”们自己做主,把“主人”们的钱拿来当自个儿的花,高兴给自己涨多少就涨多少,真不拿自己当外人。纳税人的钱,主人是没有权利去过问的。
斯事斯理,岂不怪哉?
难怪,有那么多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对“公仆”们的“恩典”非但不“感恩”,反而如此地“忿忿不平”了。
民不患寡,而患不均的社会情绪是由来已久。这些年,这个被少数权贵资本利益集团的裹挟与绑架之下的国家,因为社会利益分配不公所引发的社会族群矛盾与冲突,已经如同即将爆发的火山,这是全社会众所周知的事情。
依稀记得温家宝先生在今年“两会”的政府工作报告上,曾经充满感情地说:“公平正义,比太阳还要光辉”。但愿,这不过是一时心血来潮的政治舞台秀。
秋江渔翁叹曰:公平对待各“阶级”的离退休人员,应是现代文明社会和负责任政府应有之公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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